万向娱乐平台这两天咋都是这种事情哦,昨天写的是潍坊市某街道男女干部在学习开会后居然就在办公学习的地点急不可待的发生苟且之事,先是说开了视频会议没关闭摄像头,后又说是翻拍的监控视频,但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事情确实发生了,地方上也承认了确有此事纪委也介入了。
原本想说办公室有摄像头不能乱搞,今天一看在野外最好也别乱搞,苏州常熟玉石谷纪念馆西南侧,江苏常熟虞山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大屏幕直接上演了一段情侣在野外发生关系的视频,完完全全的被监控探头记录了下来,还有说有笑的挺情趣的。
虞山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大屏实时播放这个香艳的画面,而画面外则是有人实时的评论解说附和,更有甚者直接掏出手机把这段翻拍了下来上传到了网络,这一下倒好了“音画同步”了。
事情发生时间根据大屏幕显示为2023年10月5日下午5点,10月6日摄像头,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虞山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没有得到肯定的答复。
有相关法律人士表示这是侵犯了该男女的隐私权,翻拍上传到网络的人还可能构成传播侵权责任,具体构不构成侵权和违法其实并不像律师说的那么简单,侵权要有人来报案的,如果视频里的男女报案说自己被侵权了,那么就可以立案调查传播者。
但是我个人感觉这对男女应该不会主动报案吧,根据现有的网传视频和截图显示除非是特别熟悉的人可以认出来,而且媒体还给打了马赛克这就更难认出来了,侵权类的案子首先是得有被侵权的人才可以,也就是首先得有原告来维权。
就这种事情来说谁好意思去报案啊,当然了我不是说维权不对,只是根据现实的情况来说,这事不是说闹到派出所就能解决的,如果涉及到赔偿和道歉等问题或者帮助恢复名誉是需要走诉讼途径的。
就有一说一,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到我的身上,我肯定不会去提告也不会去报案,因为这样的事情闹上法庭即便是胜诉了也抬不起头来,事情闹大了以后尽人皆知,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就是胜诉了对翻拍视频的人也没多大的处罚。
案件的性质不同,这是被公共监控拍下的,传播者又是翻拍的,不同于潜入家庭安装设备或者在酒店被等案例,关键是这个案子如果不闹大可能对受害人是有利的,如果闹大了反而是对被拍的男女持续的伤害。
可能很多人头脑一热就要去维权,律师也说了胜诉的概率很大,但真的没这么容易,首先要去公安机关报案,而后是公安机关立案调查,这需要一定的时间,需要查找第一个发视频的人,大家千万不要觉得这个查找工作特别的简单。
即便你找到了上传视频的人你能怎么样,人家可以说自己当时就感觉有意思拍下来的自己只是偷偷摸摸的看,谁知道一不小心给传到网上了,或者说自己手机中病毒了,还可以说手机丢了,这又需要调查核实取证。
如果走民事诉讼,这一男一女可能到现在都不知道该要去起诉谁,难不成去起诉虞山森林防火中心吗,显然不可以,因为监控是正常工作状态下的,是该男女自己跑到那里做这种事情的,也就是非强迫录制。
这种案子不是大案要案,如果浪费过多的人力物力去调查走访顶多就查到一个传播人,按照我所说传播人可以有很多的借口规避或者耍赖,可以聘请律师,那么被告人自然也可以聘请律师,这事即便最后判一个给这男女公开道歉万向娱乐官网,这男女敢公开出来接受吗?
作者个人态度是比较务实的,这种事情还是早点息事宁人为好,因为持续下去对自己的伤害就越大,此类案件不同于其他的案件,如果是在酒店发生的那必须是维权到底,而且查起来也没那么困难,即便最后找不到是谁安装的,也可以去起诉酒店让酒店承担责任,最起码说起来也不难听。
可这事说起来就难听多了,因为在野外哪啥被公共的监控拍到了,有人翻拍了一段传到网上了,而且就目前传播情况来看难以分辨面部特征,压根就不知道被拍到的男女是谁,如果彻查下去那情况可就完全不同了。
谁敢确定这姑娘和小伙就是情侣关系,谁敢保证这俩人以后就肯定会结婚,如果最后弄的知道了二人的真实身份,弄的人尽皆知了,这男女以后还怎么生活,岂不是走到哪里都被指指点点了,以后还怎么结婚找对象。
咱说的都是大实话,也是为这姑娘和小伙子着想万向娱乐,当然了你们有维权的权利,但我建议最好别。